省站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工作通知 - 正文

关于继续开展家长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2023-04-18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技术中心

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继续开展家长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冀教关函﹝2022﹞8号

 

各市 (含定州、辛集市) 关工委、电化教育馆、教育局关工委、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关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讲话指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委《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五年规划(2021-2025)》,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德育〔2021〕10号) 和《关于全面开展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冀教关函〔202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家长学校教学服务水平, 促进家长学校教学工作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省关工委、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厅关工委决定继续开展家长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参与对象

  幼儿园、小学、初中家长学校教师,已申报成为家长学校课程实验校的教师优先参评。家庭教育教研员、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和家长教师要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

 

  二、课程主题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课程主题要从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家长学校指导用书《家长成长课堂》, 或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陪伴成长》中分年级、分主题选取。聚焦家庭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帮助家长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课程形态及要求

  每个课程包含课程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等。

  1. 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尊重教育规律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问题上不能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2. 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符合规范, 课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不得有任何广告。具体制作要求见附件1。

  3. 保证作品原创。课程须是参与者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四、报送及评选

  1. 参评课以县 (市 、区 ) 为单位,报设区市教育局关工委。

由设区市教育局关工委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择优报送省教育厅关工委参加省评。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直接上报省里。

  2. 参评优质课以市为单位,汇总后以移动硬盘 (或 U 盘 )方式报送。报送的移动硬盘内要有“家长学校优质课”推介汇总表(见附件 2)和优质课参评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各市参评课程于2023年12月1日前上报, 评选结束后移动硬盘返还各市教育局关工委) 。

  3. 省关工委、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厅关工委将组织专家对上报课程进行评选,并为获奖的优质课授课教师颁发证书。同时,选取部分优秀课例在“义方家长”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 。

 

  联系人:姜春秀

  电 话:0311-87042114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22号教育厅北院

 

  附件 :  1. 课程制作要求

  2. “家长学校优质课”推介汇总表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技术中心

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 3 月 22 日

 

附件 1

课程制作要求

 

  课程视频制作要求:

 

  1. 教学时长40-50分钟,教室里须有家长,主讲人和家长使用的教材须一致。采用“主讲人讲解 +多媒体大屏”的形式 , 适当呈现主讲人画面,增强教学交互性和画面可视性 。

  2. 录制环境安静无噪音,光照充足均匀,主讲人语言规范,声音响亮。

  3. 每个视频文件的片头应为蓝底白字,时长5秒,包含“2023年家长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字样、教师姓名和所在学校、课名等信息。

  4. 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编码格式H.264/25帧,分辨率1920* 1080P, 码率 8Mbps,音频 ACC编码、码率128Kbps。制作完成的视频文件控制在 500MB-1.5GB之间,格式为MP4。鼓励参与者对课程视频文件进行后期剪辑 , 可根据教学内容适当调整屏幕大小,布局美观大方。

  5. 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以文本形式呈现。教学设计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等。学习任务单内容包括学习目标、学习任务、学习准备、学习方式和环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