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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 正文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时代家庭教育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2019-11-07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新时代家庭教育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冀教德育函〔2019〕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全面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家校协同育人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基司厅函〔2019〕36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新时代家庭教育系列主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带动各地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校协同育人机制,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家校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7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家庭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二)组织专家访谈活动。

 

1.河北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在“河北家长在线”和“阅家长”微信公众号,有针对性开展专家访谈和家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具体指导家长解决实际问题。

2.征集评选一批优秀访谈视频优质课。(活动方案见附件2)

 

(三)组织家庭教育专家讲座。

 

请详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冀教政体函2019〕65号)。

 

(四)开展“家教茶座”试点工作。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政体〔2016〕4号)要求,各县(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担负相关责任,成立县(市、区)家长学校总校,指导各学校家长学校工作。各县(市、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要充分利用中心设施设备,特别是茶艺室、国学室等传统文化讲堂,开展“家教茶座”工作,今年在栾城区、清苑区、丰宁县、乐亭县、峰峰矿区、宁晋县、香河县、冀州区、献县、青龙县、滦平县开展试点工作,具体通知另发。

 

(五)组建河北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招募方案见附件3)

 

(六)命名首批全省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工作方案见附件4)

 

(七)开展新学期《家长第一课》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要高度重视,将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统筹谋划、系统部署,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2.加强媒体宣传。要积极协调相关媒体,进行大力宣传,通过纸质媒体刊发专栏、专题文章,电视媒体播出专题节目、深度访谈、公益广告,网络媒体发布微博微信、文章、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形成舆论宣传声势。

 

3.加强总结推广。要注重宣传推广活动开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强区域内经验交流,积极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持续推动活动深入开展。2019年12月底前,将工作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德育处。

 

系 人:郭威  

联系电话:0311-66005222

电子邮箱:S66005222@163.com

 

附件:

1.河北省家庭教育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2.河北省家庭教育专家访谈视频优质课评选活动方案

3.河北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招募方案

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河北省学校家庭教育实践基地的工作方案

5.新学期《家长第一课》活动方案

 

 

 

 

                       北 省 教 育 厅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河北省家庭教育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一、参加人员

 

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省家庭教育志愿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有关要求

 

1.体现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结合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得出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富有新意、影响广泛,贴近家庭、贴近实际,有助于帮助家长更新观念,让家长和儿童明显受益的科学的家庭教育活动、知识和工作方法。

 

2.每篇论文限选某一具体专题进行深入论述,要求作者原创,主题明确,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表达清楚,有必要的事实、数据或典型案例,有较强的说服力,有借鉴或推广价值。字数3000字左右,纸质材料与电子稿同时报送。

 

3.论文左上角注明“河北省家庭教育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注明作者单位、姓名、电话。论文一律为Word格式,A4纸打印,如已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的,请提交有关复印件。

 

4.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5.采取分层评选的方法,由各县(市、区)进行初选,每个设区市教育局择优推荐30篇,定州、辛集、雄安择优各推荐10篇。论文征集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分别设一、二、三等奖,省教育厅颁发相关证书,一、二等奖论文推荐到相关报刊发表。

 

6.请各地市于10月30日前统一将参评论文纸质版寄送《家庭教育研究》编辑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评选。

 

系 人:燕霞  

联系电话:0311-85172608

电子邮箱:jtjyyj2017@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国培大604室

邮政编码:050024

 

 

 

 

附件2

 

河北省家庭教育专家访谈视频优质课评选活动方案

 

一、参加人员

 

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省家庭教育志愿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课程主题

 

围绕一个知识点,讲清、讲透、讲懂。课程结构完整,教学方式新颖,教学效果明显,以10分钟左右为宜。参考选题如下:

 

学龄段

家庭教育主题

 

做人品德

生活习惯

学习习惯

交往习惯

幼儿园

克服任性固执

入园适应

亲子阅读

亲子关系

挫折承受能力

环保(垃圾分类)

学习兴趣

规则意识

自信

安全意识

注意力

交往能力

 

幼小衔接

想象力

 

小学低年级(1-3年级)

乐观

入学适应

学习兴趣

交往

自尊心

自我保护

学习习惯

合作

 

 

学习方法

解决冲突

 

 

注意力

 

 

 

阅读兴趣

 

小学高年级(4-6年级)

爱国教育

做事有计划

阅读方法

交往

遵纪守法

劳动习惯

学习方法

亲子沟通

感恩

消费意识

 

防治欺凌暴力

情绪管理

青春期教育

 

 

正确评价自己

防治沉迷网络

 

 

挫折教育

小升初

 

 

初中

自信

入学适应

生涯规划

异性交往

 

消费观

学习方法

亲子关系

 

安全意识

阅读习惯

 

 

三、拍摄制作技术要求

 

1.录制场地应选择授课现场,可以是课堂、演播室或礼堂等场地,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

2.录制方式及设备:

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3机位以上),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在同一门课程中标清和高清设备不得混用,推荐使用高清数字设备。

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4.片头与片尾: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LOGO、课程名称、讲次、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片尾包括版权单位、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5.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6.视频课要刻录在CD-R或DVD+R光盘上,并在盘面上注明光盘中的内容清单(标记学校名称、课程名称、讲次及标题、主讲教师、时长)。

7.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8.采取逐级评选的方法,由各地举行初选,每个设区市教育局择优推荐15个,定州、辛集、雄安择优各推荐5个。论文征集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收入家庭教育精品库,作为示范典型在全省进行宣传展示。

9.请各地市于10月30日前统一将视频课光盘寄送到河北省家长学校。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13582016616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国培大6楼

邮政编码:050024

 

 

 

附件3

 

河北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招募方案

 

 

一、讲师团成员职责

 

指导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科学有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促进家校共育;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报告、咨询与宣讲活动,推广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提升家长自身素质,增强家庭教育能力;指导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二、招募条件

 

1.热爱公益事业,热心于家庭教育工作,有团队合作精神的教师、学生家长或社会人士;

2.具备丰富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学专业知识,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有深入研究和成果支撑,具有较高的家庭教育课程开发能力和科研研究能力。参加过家庭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且有面向家长做讲座经验的老师,可优先推荐;

3.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强,擅长演讲、讨论、主持会议、组织活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先推荐;

4.自身具有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和家庭教育指导案例,自己子女培养发展良好的优秀家长优先推荐。

 

三、招募程序

 

1.学校遴选和县(市、区)审核。各学校要本着“积极发动、自愿申报”的原则,积极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家长或社会人士申报讲师团成员;各县(市、区)要对讲师团成员进行审核。

2.各设区市推荐。每个设区市教育局择优推荐15人,定州、辛集、雄安择优各推荐3人。

3.专家评定。省教育厅将按照材料审核、展示、答辩等程序对应聘者进行考查,最终确定首批省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

 

四、讲师团成员管理办法

 

1.讲师团成员是教师专业能力的体现,可作为评先树优的参考条件,由省教育厅颁发聘书,聘期3年。

2.讲师团工作为志愿服务性质,聘期内不脱离原单位,所在单位应当为讲师团成员活动提供方便,承担的宣讲任务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3.按照讲师团成员研究方向确立宣讲主题,制定宣讲计划,开展巡回宣讲。

4.聘期内,每位讲师团成员至少要确立一个研究主题和方向,经过实践探索形成理论成果并争取在权威期刊发表。

 

五、材料申报

 

各地教育局组织申报人填写《河北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报表》(见附件3-1)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研究成果(上述两项提供复印件)及家庭教育课程设计。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并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每人一个文件袋,填写明细。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3-2)同时报送电子版,家庭教育课程设计只上报电子稿。请各市教育局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汇总材料报省教育厅。所有上报材料均不退回。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13582016616

电子邮箱:hbjtjy2018@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国培大6楼

邮政编码:050024

 

 

 

 

附件4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建立河北省学校家庭教育实践基地的

工作方案

 

 

一、实践基地的基本任务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构建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运行机制,推动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发挥家庭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进家庭与学校的有效沟通,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3.宣传推广实践基地家庭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举办区域性家庭教育工作研讨培训,促进家庭教育工作交流、分享与合作。

4.研究和探讨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针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总结、提炼和推广优秀家庭教育成果。

5.发挥实践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实施区域责任制,负责区域内校际间的交流与互动,共享资源,共谋发展。

 

二、实践基地的管理

 

1.省教育厅德育处和德育研究中心负责对家庭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指导和管理,并制定指导细则。

2.全省首批建立50个家庭教育实践基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地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实践基地常规运作和特色发展,以基地建设为抓手,推动所在区域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3.省教育厅将组织对实践基地优秀实践成果进行评定,定期组织全省家庭教育工作推进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4.对实践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实践基地建设每一周期为两年,期满进行复核,保留合格实践基地,撤消不合格实践基地。

 

三、实践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家庭教育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

2.在家长学校、家校合作、家长委员会建设上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相关经验获得区域推广。

3.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措施得力,工作具有创造性,在所在区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能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切实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和相关活动。

5.在评定实践基地时,要适当考虑所在学校的区域位置、公共交通条件和会场容量(一般应不少于300人)。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各县(市、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在家庭教育工作方面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机构。

2.各地市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每个市可推荐上报10个实践基地候选单位(其中中学2个、小学5个、幼儿园和青少年活动中心3个)。请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河北省学校家庭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4-1)和汇总表(见附件4-2)纸质版送省德育研究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574976006@qq.com。

3.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指导,最终确定实践基地名单。

 

系 人:王亮     

联系电话:0311-66005795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1320房间

 

 

附件4-1

 

河北省学校家庭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上级主管部门

 

基地地址

 

基地负责人

 

办公电话

 

   真

 

基地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子邮箱

 

单位基本概况

 

家庭教育主要工作

可另附纸

从事家庭教育工作

人员概况

可另附纸

家庭教育主要保障

措施

可另附纸

单位意见

 

 

县(市区)部门推荐意见

 

 

设区市教育局推荐意见

 

省教育厅

意见

 

 

注:此表请反正面打印。

 

附件4-2

 

河北省学校家庭教育实践基地汇总表

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

序号

基地名称

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工作

1

 

 

 

 

 

 

2

 

 

 

 

 

 

3

 

 

 

 

 

 

4

 

 

 

 

 

 

5

 

 

 

 

 

 

6

 

 

 

 

 

 

7

 

 

 

 

 

 

8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新学期《家长第一课》活动方案

 

一、参加人员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

 

二、主要任务

 

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联合省德育共同体、省家长学校、河北广播电视台少儿▪科教频道共同录制新学期《家长第一课》,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分年级进行有针对性指导,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孩子在新年级阶段的身心发展特点,抓住孩子的成长关键期培养好习惯,促进家校共育,让孩子健康成长。

 

三、活动方式

 

《家长第一课》将于8月25日——9月5日每天晚上21:00-21:30在河北广播电视台少儿▪科教频道和“河北家长在线”微信公众号上分年级同期直播,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组织家长及时收看,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交流讨论。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家长第一课》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把《家长第一课》直播时间及直播平台信息通知到各中小学校,并要求学校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让其在家与家长共同观看。节目播出后将在“河北家长在线”“河北德育”微信公众号提供节目链接,供在线观看。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家长学校、主题班(团、队)会、观后感、微博微信、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丰富多彩的后续活动,将家庭教育融入到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中,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对应,促进家校共育,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