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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河北省家庭教育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暨家庭教育图片联展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2018-03-29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文明办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河北省家庭教育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暨家庭教育图片联展的通知

 

冀教政体函〔2017〕5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文明办、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和正确行动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发挥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北省家庭教育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暨家庭教育图片联展。

 

  现将联展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附件:河北省家庭教育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暨家庭教育图片联展活动方案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文明办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附件:

 

河北省家庭教育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暨家庭教育图片联展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文明办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研究会

  各县(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三、活动主题

  立德树人 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活动时间

  2017年5月20日—10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制作主题展板(联展图片及文字内容参照研究会提供模板),根据活动中心场地情况落实家庭教育图片联展工作。各市教育局要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组织所属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家长到活动中心参观联展。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学校组织、部门协作、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二)积极扩大活动覆盖面,拓展家庭教育空间。不具备举办联展条件的中心,可以将制作完成的主题展板送进校园,在学校举办图片联展。没有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城区,要利用研究会提供的联展图片模板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联展活动。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可自主制作主题展板,开展图片联展工作,没有展示条件的学校可将活动成果在校园网或微信公众平台展示。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三)丰富家庭教育形式和内涵,创造家庭教育机会。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热心家庭教育事业的老领导老同志、学校校长、优秀父母组成家庭教育专家团队,进行现场咨询及问题解答,让家长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家庭教育本领。以端正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做好图片联展的宣传、引导工作,巩固家庭教育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各地教育部门在家庭教育图片联展过程中要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及相关照片、视频资料请于11月5日前寄送至河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研究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展活动举办期间,同时举办立德树人·家庭教育主题征文活动。以联展观后感或家庭教育经验为素材,记叙文、散文、论文等体裁不限,参观的家长均可投稿。利用各种方式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活动安排

 

  (一)2017年5月20日,各县(市、区)在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学校举办联展启动仪式。

 

  (二)联展活动流程:参会家长签署家长公约,参观学习家庭教育图片,观看家庭教育视频,填写调查问卷或参加合格家长测试,家庭教育专家现场咨询解答问题。

 

  (三)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牵头做好联展参观组织工作。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家庭教育重要性,并组织学生、家长到联展现场参观。

 

  (四)参观联展坚持公益、自愿原则,各组织单位提前做好活动和安全预案。学校各年级教师在学生家长参观当日需到场协助活动中心做好接待、组织、疏导和安全监察等工作。

 

  (五)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联展图片制作、活动现场布置,参观人员接待,安排专家现场咨询、参观人员疏导等联展现场组织工作。活动中心作为县市区联展承办单位,必须对活动作出安全预案,活动涉及公安、交通、消防、医疗、电力等事项需提前进行工作布置。各部门联动,确保图片联展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六)河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研究会为各县(市、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联展活动操作手册及联展图片模板。5月15日前,研究会向承办联展活动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发放统一的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活动中心根据启动计划印刷制作相关联展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家庭教育图片联展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自愿参加。

 

  (二)举办家庭教育图片联展的活动中心和学校,请于5月13日前填写《河北省家庭教育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暨家庭教育图片联展报名表》(附件),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三)家庭教育联展活动结束后,根据活动现场组织情况及活动总结、图片、视频等材料,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及先进个人。征文活动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四)资料报送地址:河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研究会秘书处(河北师范大学国培大厦六楼)。

 

 电话:0311-80807103   邮编:050031

 联系人:王老师        Email:hbxwy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