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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 正文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河北省家长学校教学研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2024-05-27


冀教关函﹝2024﹞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关工委、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冀教关函﹝2022﹞5号)精神,发挥家长学校指导用书《家长成长课堂》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长学校的教学效果,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课程系统化、教学常态化、办学规范化建设,提升家长学校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河北省家长学校教学研究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立与工作职责

 

  成立河北省家长学校教学研究组,办事机构设在河北省家长学校。工作职责:指导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规范化、常态化、系统化开展家长学校相关工作;推动市、县(区)、学校组建家长学校教师教研队伍,围绕家长学校指导用书《家长成长课堂》开展教材教法与应用研究;做好市、县(区)、学校家长学校的教研员、教师和家长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应用的相关课题研究。

 

  二、教学研究组人员组成

 

  各市教育局关工委推荐1名教研员参加教学研究组。要求:热爱家庭教育,致力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熟悉学科教研方式及教研工作流程;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指导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教研工作。

 

  三、培训工作

 

  教研员培训。省家长学校负责协调组织教研员参加国家和省级有关培训。教研员每学期组织2次教研活动,对课程教材的教法、学法、用法和线下沙龙活动进行研究指导。

 

  教学管理培训。省家长学校教学研究组要为实验校校长、班主任提供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工作免费培训,了解和掌握课程实验目的及方式。实验区要组织落实课程实验校班主任培训,提高班主任管理和指导服务能力。

 

  家长教师培训。省家长学校为课程实验校的每个班重点培养3名“家长教师”。“家长教师”以志愿服务的方式承担本班家长学校的指定教学活动。

 

  四、管理方式

 

  1.教研员由省教育厅关工委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2.对教研员采取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表现,建立动态进入或退出机制。

 

  3.教研员工作为志愿服务性质,所在市教育局关工委应为教研员的教研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和保障。

 

  五、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关工委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在政策支持、师资培训、经费投入、场地建设、设施配置等方面加大力度,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条件保障。各市教育关工委于4月20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教研员1人,将推荐表(盖章纸质版,见附件)寄送至省教育厅关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姜春秀电话:0311-87042114,15632310926。

 

  邮箱:hbjtjy2018@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22号。

 

  附件:河北省家长学校教研员推荐表

 

  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