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河北省家长学校课程实验
(2022-2023)区(校)名单和组织培训的通知
冀教关函﹝2023﹞ 1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关工委:
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全省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德育(2021)10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冀教关函(2022)5号)工作部署,各市积极推动申报了第一批河北省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区(校),为了更好地完成课程实验工作,省教育厅关工委决定分批次对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区(校)进行培训。现将审批通过的实验区(校)名单及培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区(校)名单
实验区名单:截至5月14日,注册实验校数量≥30的县区(见附表1)。
实验校名单:在“河北家庭教育网”课程实验栏目公布。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3年5月30日-6月30日。
(二)培训对象及方式
1.家长学校课程实验校校(园)长培训各市教育局关工委统筹,分片区进行培训,所有家长学校课程实验校的主管校长(园长)参加。
2.家长学校课程实验校班主任培训
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组织,家长学校课程实验校的班主任参加。
三、其他事项
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由省家长学校负责选派讲师。各市教育局关工委提前报备培训时间,务必于5月30日前将各县(市、区)课程实验培训计划表(附表2、附表3)报送至河北省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办公室。
联系人:苏帅帅,电话:13933806077
附表1.河北省第一批(2022)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区名单
附表2.家长学校课程实验(校长)培训计划表
附表3.家长学校课程实验(教师)培训计划表
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关注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