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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亮解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18-04-28334476


  2016年 7月 30日, 教育部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总课题组组长傅国亮在贵阳全国子课题结题培训会上的讲话。(根据录音整理)

 

  去年10月11号,教育部面向教育系统颁布了一个文件《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恰好是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的10号文件,因此这个文件在我们家庭教育工作者中也习惯称它为“ 10号文件”,这个文件释放了一个重要的政策信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教育系统如何做呢?八个字:勇于担责,主动作为。这是我的一个理解和概括。这个 10号文件用我的话说,叫“正式指令”,这是我为了强调它的意义,关于这个“指令”,我从 10号文件里抽出来最重要的两句话, 一句是:“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 (幼儿园) 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 ” 另外一句, 这一句是对学校讲的:“强化对学校家庭教育的指导。 ” 因此, 这个文件从教育部对于它下属的教育系统来讲, 很关键的是这两个指令, 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局, 要把行政区域内的家庭教育工作管起来, 学校要把学校内的家庭教育工作管起来。教育部明确将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正式列入教育系统工作序列。什么叫工作序列?就是必须做的工作的组成部分。说大一点,可以说 10号文件创造了历史,我们教育系统在家庭教育方面它创造了一个新的阶段。以下我将从几点来解读 10号文件:

 

  一、 10号文件出台的重大意义

 

  它是一个标志性的文件, 什么是标志性?就是这个事件或人物它标画出了一个历史节点。关于 10号文件,不说转折点也不说里程碑,因为里程碑是更宏大的表述,因此我认为还是定为“标志性” ,因为它是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发展的一个历史节点。10号文件我们说它既有分量又有分寸,说它是一个标志性的文件,因为是它标明了一个历史节点,这个分量还不够吗?这个分量足够了, 但是它又很有分寸, 没有说把它抬到一个里程碑一样的地位, 因为它毕竟是大的教育工作中一个部分。 关于家庭教育的历史研究, 我曾经谈到过若干个标志性的历史事件:

 

  第一、1980年,北京市成立了家庭教育研究会,这是新中国第一个省级的家庭教育研究会, 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它标志着家庭教育研究从无到有。在1980年之前,在省一级没有这样的研究机构,在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成立之后, 各省市陆续建立起家庭教育研究会或家庭教育学会。这个事件也影响着中小学校。据家庭教育研究者对历史资料的研究, 大概80年代初, 上海有一个长治中学, 在浙江宁波有一个石鼓镇中心小学, 在广东广州有一个乐贤坊小学, 这三个中小学从那时开始开办家长学校, 这个标志着家庭教育工作首次进入中小学教育, 当然这带有一定的民间的自发性, 它是由若干个中小学他们自己对教育发展的理解设立的家长学校。

 

  第二、1996年,全国妇联和教育部联合颁布了“家庭教育五年计划”,这是家庭教育工作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当时正处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 “九五计划”之间,因此这个叫“家庭教育九五规划”。这个“九五计划”带有开放性。因为在此之前, 尽管家庭教育由全国妇联在管, 但是它也没有发布过这样一个五年计划, 后来我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做副司长, 主管的德育及其他工作领域的当中应当包含家庭教育,我们和全国妇联研究之后,认为家庭教育属于三大教育之一, 应当有一个五年计划来规划, 就研制了第一个家庭教育五年计划, 这标志着家庭教育工作开始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什么叫民间主导?就是1980年开始的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和各省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成立, 在某种意义上, 我把它叫做“民间主导”,因为他们毕竟不是政府机构,到“九五计划”的时候,文件是由教育部和全国妇联联合颁发的, 是由政府颁发的, 所以家庭教育工作开始转变为政府主导,。因为五年计划中五年的发展是有计划、 有指标, 而且要进行评估的, 那时我们也和妇联一起做过这个评估并且有评估方案。因此我们说, 九五计划不仅是一个历史节点, 而且是一个历史转折点。从此以后, 家庭教育工作就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行政领域的主导这样一个步调。

 

  关于 10号文件,在决策的时候也有一个思考,我认为当时教育部的工作主要有两项:做决策、出政策。当时起草10号文件时,很大意义上不在于它出台了多少政策,关键是决策。因为教育部这次这个文件是继续延续1996年开始的模式, 和全国妇联甚至和其他有关的部委, 比如中央文明办等等联合发文, 还是破天荒地由教育部单独发文,这是10号文件面临的一个决策。教育部单独发文的意义在于,除了在工作指导上加强了力度, 关键是表明了教育部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态度, 教育部在家庭教育工作上, 教育内部特别是家庭教育工作者是有异议的。实际上教育部在某种程度上经常受到教育系统内外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批评,认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很不够。因此 10号文件是由教育部单独发文还是沿用老传统联合发文, 这是一个决策,要由教育部高层来决策。经过反复的研究、统一认识,最后这个文件确定由教育部单独签署、单独发文。这个文件就成了教育系统必须执行的指令, 以前说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没有教育部文件的依据情有可原,之前有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不重视或者不够重视家庭教育工作, 他们也有一个依据,就是教育部没有给他们这样一个指示。其实,关于家庭教育教育部签署的文件是很多的。这么多年有很多, 但这些文件都是和全国妇联或者七大部委联合签发的, 因此在教育系统有一个习惯性的认识,认为这些联合签署的文件, 都是由那个牵头单位的文件, 比如全国妇联牵头,会签的部门实际上就是一个表态,表示我配合这个工作。我认为,“ 10号文件”这个决策以教育部单独的名义颁布以后,关于教育部门要肩负家庭教育工作的责任,不再是一个表态的问题,而是教育部的指令, 从此之后, 教育部以下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厅、教育局和学校做不做家庭教育工作性质变了, 不再是一个认识问题。从前, 做不做家庭教育工作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你认识不到位, 虽然是联合签署的,有些地方的教育领导认识到位,他就很重视,认识不到位他就不重视,甚至还会说教育部没有这样的文件指令。因此 10号文件由教育部单独发布以后,不再是一个认识问题。说重一点,就是一个追责问题,因为教育部已经给你明确了,如果你还认识不到位,就是责任追究问题。

 

  10号文件发布后,各方的动向、态度特别关注教育部这个文件, 也证明了这个文件关键是它的决策起了广泛影响的作用。 比如说,全国妇联系统, 这个文件在和全国妇联儿工部打交道的时候,它有一个由困惑,到质疑教育部的 10号文件,再到“点赞”这样的一个过程。因为10号文件刚发出来的时候,有一些省市地方妇联质疑教育部这个文件, 他们认为教育部是在抢权,马上就给全国妇联儿工部打电话,质疑教育部这个文件什么意思, 是不是以后家庭教育工作就由教育部去管了,认为教育部是在抢权。实际上这个文件在发布之前和全国妇联也进行过沟通,而且全国妇联也赞成教育部单独发布这个文件,这有利于整个家庭教育工作的推动,不涉及部委职责的变更。到目前为止,国务院的职责分工是由全国妇联主管全国的家庭教育工作,这个是没有变更的。尽管要求变更的呼声很高,但从国务院来讲,没有这个变更。另外,和以前会签的文件都不一样,各省的教育厅都是把10号文批给了基础教育处阅办,原来教育部和全国妇联会签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文件,各省教育厅都是批给办公室留档,找不到执行的下家。但10号文件基本上都批给了基础教育处,纳入了主渠道,纳入了教育厅主要处室的工作序列, 基础教育部的工作当中要研究怎么落实教育部10号文件,怎么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10号文件和之前所有联合签发的文件都不同。因此,以后如果还有不重视家庭教育工作的,就不谈认识问题,这是责任问题、追责问题。

 

  下面是 10号文件出台背后的几个背景。

 

  一、 第一个背景。

 

  中央习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2015年在某种意义上, 甚至可以概括为“家庭教育年”,这一年家庭教育被摆在了一个突出的位置上, 10号文件也是去年10月发布的。在2015年的春节团拜会上,习总书记的致辞几乎全部是在讲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当时我们在听这个致辞的时候也感到非常意外。国家的大事大概很概括地说了两三句,其他重点基本都是在讲家庭教育。有家庭教育工作者就说:这是家庭教育的宣言,这是习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我们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思考。习总书记在 1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联系他之前和之后有关家庭教育的论述, 比如六一节对少年儿童讲话和去各地小学视察时都讲到家庭教育的问题, 把这些联系起来, 我认为总书记已经提到了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的理论和策略框架, 他虽然没有具体地展开讲这些东西,但他的基本思想是有 一个框架了,我总结了一下他涉及到的 4个方面:

 

  1.定位,家庭教育的定位

  2.目的,家庭教育的目的

  3.任务,家庭教育有哪些任务

  4.方法,包括家庭教育的方法总书记也有论述,他强调家长要时时处处用正确行动孩子教育引导子女, 要善于从点滴小事中教育孩子欣赏真善美,远离假恶丑,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 习近平总书记比以往任何一位总书记更重视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以往任何一位总书记都没有像他这样,专门地、集中地阐述家庭建设的重要、家庭教育的重要。关于教育, 教育的本质或者说我们教育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 这些根本性的问题, 总书记有一个阐述,我把他概括为“三个塑造”:

 

  总书记在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视察,在北师大教师班上发表了一个正式的讲话——“ 2013年教师节讲话”。我们常讲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013年教师节讲话”就是系列重要讲话之一,特别是教育上, 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 作为学校的校长应该经常去看这篇讲话, 如果你连一遍都没看过的话,那你所说的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就是一句口号,就是一句说给别人看的空话。在这个讲话里,习总书记讲到教师工作时,他说:“教师工作很重要,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塑造生命、塑造灵魂、 塑造人的工作。 ” 我个人的理解这三个塑造实际阐述的是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阐述的是教育的本质。教育的本质是什么?塑造生命、塑造灵魂、塑造人。同样, 它也可以成为我们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 因为家庭教育的根本也是要塑造生命、塑造灵魂、塑造人。

 

  第二个背景。

 

  国务院参事室的一个课题是直接动因, 因为国务院参事室给国务院的报告就是关于当前家庭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这个报告就是当时国务院参事室课题研究的成果。国务院参事室也是在去年, 2015年的5月13、14日举行了研讨会,在会上主持人讲到一个背景, 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国务院参事室就在国际家庭日的前两天连续两天召开家庭教育的课题研讨会, 当时也召集了我们国内家庭教育主要的专家和学者,比如谢维和、朱永新、赵忠心、孙云晓还有一些著名的校长。课题组的组长是原来教育部的副部长王湛,研讨会的主持人郗杰英, 他是团中央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主任。他在研讨会总结时说,整个研讨会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国务院的领导写一个报告,感觉很像一个“公车上书”。这个报告报上去以后,教育部部长批示:家庭教育十分重要,要适时提出“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个背景。

 

  教育部曾经将制定“家庭教育意见”列入年度计划,有一定的思想基础。研制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以来,围攻教育部不重视家庭教育的批评不绝于耳。在讨论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时,温家宝总理主持过一个家庭教育,工作专题会, 征求各方意见。当时参会的家庭教育工作者在总理面前对 “纲要” 当中对家庭教育的阐述不到位、分量不够等问题很有意见, 认为教育部对家庭教育重视不够。我认为这个也是一个为难的事情, 因为我们知道这个工作职责不在教育部,在全国妇联。在这个领导体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 2013年教育部在工作要点里写了一句话:印发家庭教育意见。而且当时是由教育部的法规司主持起草了草案。

 

  第四个背景。

 

  教育部关工委把与基础教育一司联合颁发 “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列入了 2015年工作计划,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因为教育部关工委在 2014年召开了我们教育部关工委系统的 “全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大会” , 启动了全国课题, 就是在座的各位参与了这个国家课题 《新时期中小学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综合研究》的前期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把“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既写在了家庭教育工作总结中, 也写在了计划中。 后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部长在批示中说:“家庭教育工作抓得及时、 主动。”部长充分肯定这项工作, 说:“弥补了当前我国教育工作中十分重要又十分薄弱的一环, 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学校的科学发展至关重要。”这个批示也鼓励了我们教育部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工作。2015年2月3日,在关工委例会上,我汇报了这项工作,包括起草了“指导意见”。第二天2月4日上午交给基础教育一司,之后调研、开会、征集意见我们一直参与,直到 8月31日上教育部党组会,讨论这个文件,就有一个决策,原来我们的打算是这个文件由我们教育部关工委和基础教育一司联合发文, 后来还是决定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单独发。后来来看, 发文后的效果还是很好。

 

  在参加国务院参事室课题研究时,还了解到一个历史事实,当时的全国妇联儿工部部长,这是一位老的少年工作者、一个老同志。她说:当年在研究家庭教育工作分工的时候,还专门派了她到教育部去征求意见。当时教育部的主管司长回答她:我们现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十分艰巨, 我们没有能力去管家庭教育。因此,这个工作才归到全国妇联来管。

 

  第二、【 10号文件】的出发点解读这个文件我采取的是对比的方式。我们常讲有比较才有认识,认识的深刻性往往出在比较。对比的两个稿子一个是去年8月31日上教育部党组会讨论的《指导意见》,一个是 10月正式颁布的《指导意见》,通过比较两个文件的变化,我来解读一下。

 

  这两个文件有巨大的变化:

 

  1.首先是整个文件结构的设计思路改变了。 8月的讨论稿是三个部分, 10月正式发布的变为了五个部分。 8月稿的三个部分分别是: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庭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主体部分)、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水平。 10月稿的五个部分在一头一尾上基本维持了原来的结构,主要是中间的主体部分即 “关键环节”这一部分,一拆为三,变为:谈家长、谈学校、谈社会。这是结构的变化。

 

  2.其次是内涵的变化, 指导工作的视角变了。8月稿在某种意义上着眼于“措施”,10月稿着眼于“责任”拆成三部分,即家长责任、学校责任、社会责任。

 

  10号文件的出发点,一个是序言,一个是文件的第一部分。这两块我认为是整个 10号文件的出发点。序言部分在某种意义上是这个文件的宗旨,即出发点。文件的开头是这样写的:“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这段话是序言的核心内容,也是教育部工作的本质。这个出发点非常重要,今年习总书记的“七一讲话”中就把这个出发点突显出来, “七一讲话”如果用最精炼的话概括,就是八个字:“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出发点决定你的队伍前进的方向,因此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出发点。

 

  3. 篇幅的变化 , 8月稿大概是近900字,10月稿在原来的基础上文字压缩了54%。例如:关于家庭教育工作的意义原来还分了 3个小标题来论述,10月稿为了精炼,没有再分3个小标题,一个标题一论到底。这里有个启示,包括各位今后写结题报告也是一样,就是论述要少, 但是要精。讲道理的话要尽量精炼到最少,很多讲道理的话就不用写上去。修改后的关于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的论述有三个特点:

 

  ①第一个特点,引用了习总书记的阐述,既新又准。之前展开的部分、其他起草者的理解全部都删掉了, 留下的就是习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以及之前和之后关于家庭教育的论述。即新又准,新在这是 2015年春节、六一儿童节的最新论述;准在以“十八大”以后为准。将总书记论述家庭教育的要点作为立论,这是【 10号文件】的一个很重要的出发点。

 

  ②第二个特点,在阐述家庭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这一方面,10月稿由原来的具体阐述变为了概括阐述,概括了三个问题、四个现象。三个问题是:认识不到位、教育水平不高、教育资源缺乏。四个现象: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

 

  ③第三个特点,阐述了文件的意义。文件强调:“目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家庭教育工作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热人。 ” 这一段两个地方要关注一下:“责任”和“德智体美劳”。加上劳,习总书记在2013年六一儿童节给少年讲的要:爱劳动、爱学习、爱祖国。就是我们教育界常说的“三爱”,第一条就是“爱劳动”,2015年初,教育部发布了《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 , 这也是根据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大以来的精神而来的。

 

  第三、【 10号文件】的亮点

 

  这个文件最大的亮点就是文件的第二部分。第一部分是出发点,第二部分标题是:“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这是发布的正式稿新增加的内容, 也是最大的亮点。教育部曾经联合发文过家庭教育的文件, 几乎没有阐述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的, 更没有单独列出一个章节单独写 “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看到正式发布稿的时候,我觉得最大的亮点就是这个。这在认识上是一个澄清:家庭教育的主要责任不在学校,不在教师,而在家长,因为家庭教育是在家庭中发生的。在家庭教育中开展和实施家庭教育的是父母、家长。 在工作上这将成为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的一个新内容。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的家长认为把孩子交给学校, 自己就没有责任了, 在某种意义上, 这是一种熟视无睹的 “违法行为” , 所以要把点醒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当承担主体责任,作为我们家庭教育指导的一个重点。

 

  【 10号文件】的第二部分归纳起来我想强调三点:①家长要依法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其中的法律依据至少有两个:一是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其中明确规定, 家长应学习家庭教育知识, 要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其中明确规定,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的指导。 首先应当明确,教育孩子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帮助家长认识和担当起家庭中教育子女的主体责任, 这是第二部分的亮点。

 

  ②家长的主体责任是什么?我概括为八个字:以身作则, 言传身教。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

 

   ③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我认为最基本的是培养孩子基本的的品德和人性。这些是一个人特别是孩子成长的基石。这里举一个典型的案例,大家都知道的“复旦大学投毒案”,我在阅读关于这个案件的报道时,我认为林森浩是死于家庭教育。为什么?因为林森浩的父亲至始至终不愿意向受害者的父母道歉,我推测林森浩的父亲应该是一个性格和人性有严重缺陷的人, 在当地可能是一个强势人物,争强好胜。林森浩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 他的性格就多了一份争强好胜, 少了一份善良和宽容,当他觉得受害者黄洋冒犯了他的时候, 他想到的是惩治黄洋,要争出一个高下。我们也想到一句话:性格决定命运。林森浩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影响了他一生的命运。

 

  第四、【 10号文件】的重点

 

  文件的第三部分, 阐述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是其重点。重点这一部分我强调三点:

 

  ①工作思路的转换。对比送审稿,10号文件里将这两句话调换了顺序,最后定为:“要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的责任,首先应构建工作格局、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在这个基础上再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

 

  ②文件中有一句:“共同办好家长学校”,这是比较有争议的。教育系统很多人提出质疑,原话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实事求是地说,文件中用“配合”这个词是不妥当的,送审稿里用的是“支持”,当时我建议改为:“重点办好家长学校。”不是支持,不是配合,也不是共同。这个说法确实不准确。

 

   ③家庭教育的内容, 总的来说就是立德树人, 这是家庭教育内容的核心、 根本、出发点。从教育关工委的角度,我们常把立德树人分解为三部分::理想道德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第五、【 10号文件】的难点

 

  文件的第四部分我认为是文件的难点, 其标题是 “加快形成家庭教育、 社会支持网络。”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讲,这项工作如果要中小学来实施的话,需要很多的魄力和资源,这部分内容更具有大教育观的观念,更具有现代教育的特征。我认为,10号文件是一个文件迈出两步,教育部单独发布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意见, 表明家庭教育是家庭与学校共同的责任,迈出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一步。文件中又单列出了“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提出“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推动建立街道、 社区 (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迈出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又一步, 文件初步勾勒了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的三个方面:①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 ②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 ③给予困难儿童更多关爱帮扶。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是在新的时间和空间深化家庭教育,难度更大。但我认为教育部的10号文件给出了新题目、新任务,也就给出了新政策,同时也是一个新的机遇,新的挑战,能够大有作为的新天地。

 

  第六、【 10号文件】的要点

 

  文件的第五部分也就是最后一个部分, 其标题是:“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措施。 ”为什么说它是整个文件的要点?因为它涉及到组织领导。文件里指出 “建立家庭教育协调领导小组机制”,不是机构。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项经费, 10号文件态度还是很积极的,它提出“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 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应当要主动作为,独立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

 

  第七、【 10号文件】的政策

 

  综合起来,七个政策:

 

  ①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从教育部来说,要把家庭教育培训纳入国培计划,地方要纳入省培计划。江苏省的省培计划已经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了省培计划。② 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 从事这项工作的教师应该算他的工作量, 要么就把他其他的工作量减少, 要么就要给它增加工作津贴。 现在的问题是缺乏具体方案, 有目标没指标。③ 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这是给家长委员会的一个规定, 我认为在家庭教育工作方面这是增加了一个力量。 ④ 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这个缺乏主流配套的文件,但是它给了政策,给了空间; ⑤ 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 ⑥ 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这不是认识问题了, 是教育部的文件。 ⑦ 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开展督导工作。今后我们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其中一个重要内容, 就是看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做得怎么样,所以我们说10号文件之后,家庭教育不再是一个认识问题,而是追责问题。

 

  时间关系,我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